輪胎起重機的主要特點是:其行駛駕駛室與起重操縱室合二為一、是由履帶起重機(履帶吊)演變而成,將行走機構的履帶和行走支架部分變成有輪胎的底盤,克服了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履帶板對路面造成破壞的缺點,屬于物料搬運機械。
橋式起重機是橫架于車間、倉庫和料場上空進行物料吊運的起重設備。由于它的兩端坐落在高大的水泥柱或者金屬支架上,形狀似橋。橋式起重機的橋架沿鋪設在兩側高架上的軌道縱向運行,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受地面設備的阻礙。它是使用范圍**廣、數(shù)量**多的一種起重機械。
起重設備有的工作特點是做間歇性運動,即在一個工作循起重機主要性能參數(shù)指標:
起重機主要參數(shù)是表征起重機主要技術性能指標的參數(shù),是起重機設計的依據,也是重機安全技術要求的重要依據。
起重機自重G
自重是指在標準配置下,整機的質量,單位為噸(t)或千克(kg)。
起重量Q
起重量指被起升重物的質量。可分為額定起重量、**起重量、總起重量、有效起重量等。
額定起重量Qn
額定起重量為起重機能吊起的物料連同可分吊具或屬具(如抓斗、電磁吸盤、平衡梁等)質量的總和。
總起重量Qz
總起重量為起重機能吊起的物料連同可分吊具和長期固定在起重機上的吊具和劇(包括吊鉤、滑輪組、起重鋼絲繩以及在起重小車以下的其他起吊物)的質量總和。
有效起重量Qp
有效起重量為起重機能吊起的物料的凈質量。
該參數(shù)需要說明如下:
**,起重機標牌上標定的起重量,通常都是指起重機的額定起重量,應醒目表示在起重機結構的明顯位置上。
**,對于臂架類型起重機來說,其額定起重量是隨幅度而變化的,其起重特性指標是用起重力矩來表征的。標牌上標定的值是**起重量。
第三,帶可分吊具(如抓斗、電磁吸盤、平衡梁等)的起重機,其吊具和物料質量的總服額定起重量,允許起升物料的質量是有效起重量。
起升高度H
起升高度是指起重機運行軌道頂面(或地面)到取物裝置上極限位置的垂直距離,單位為m。通常用吊鉤時,算到吊鉤鉤環(huán)**;用抓斗及其他容器時,算到容器底部。
下降深度h
當取物裝置可以放到地面或軌道頂面以下時,其下放距離稱為下降深度。即吊具**工作位置與起重機水平支承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起升范圍D
起升范圍為起升高度和下降深度之和,即吊具**和**工作位置之間的垂直距離。
跨度 S
跨度指橋式類型起重機運行軌道**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單位為m。
橋式類型起重機的小車運行軌道**線之間的距離稱為小車的軌距。
地面有軌運行的臂架式起重機的運行軌道**線之間的距離稱為該起重機的軌距。
幅度L環(huán)中取料、運移、卸載等動作的相應機構是交替工作的,起重機在市場上的發(fā)展和使用越來越廣泛。由于不用支腿吊重及吊重行駛經常出現(xiàn)一些事故,行駛的速度也較履帶起重機(履帶吊)快;作業(yè)穩(wěn)定、起重量大、可在特定范圍內吊重行走、但必須保證道路平整堅實、輪胎氣壓符合要求、吊離地面不得超過50CM;禁止帶負荷長距離行走。為保證作業(yè)安全,目前國內基本上禁止不打支腿進行吊裝作業(yè)。起重機配套使用鋼絲繩品種包括磷化涂層鋼絲繩、鍍鋅鋼絲繩和光面鋼絲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