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雙梁橋式起重機報檢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港口起重機、工程起重機、小型起重機械、電動單梁起重機配件、雙梁橋式起重機配件、門式起重機配件、電動葫蘆配件、工程起重機配件、電動葫蘆、起重配套工具、起重軸承、升降搬運設備橋式起重機是橫架于車間、倉庫和料場上空進行物料吊運的起重設備。由于它的兩端坐落在高大的水泥柱或者金屬支架上,形狀似橋。橋式起重機的橋架沿鋪設在兩側高架上的軌道縱向運行,可以充分利用橋架下面的空間吊運物料,不受地面設備的阻礙。它是使用范圍最廣、數(shù)量最多的一種起重機械。
注意事項
(1)每臺起重機必須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重量的標牌。
(2)工作中,橋架上不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
(3)無操作證和酒后都不許駕駛起重機。
(4)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不許談話、吸煙或做無關的事情。
(5)車上要清潔干凈;不許亂放設備、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險品。
(6)起重機不允許超荷使用。
(7)下列情況不許起吊:捆綁不牢;機件超負荷;信號不明;斜拉;埋或凍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沒有安全保護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險品;過滿的液體物品;鋼絲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機構有故障。
(8)起重機在沒有障礙物的線路上運行時,吊鉤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須離地面2m以上。如果越過障礙物時,須超過障礙物0.5m高。
(9)對吊運小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許兩個機構同時動作;吊大于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則只可以一個機構動作。
(10)具有主、副鉤的橋式起重機,不要同時上升或下降主、副鉤(特殊例外)。
(11)不許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錘擊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撐時可以)。
(12)必須在停電后,并在電門上掛有停電作業(yè)的標志時,方可做檢查或進行維修工作。如必須帶電作業(yè)時,須有安全措施保護,并設有專人照管。
(13)不許隨便從車上往下亂扔東西。
(14)限位開關和聯(lián)鎖保護裝置,要經常檢查。
(15)不允許用碰限位開關作為停車的辦法。
(16)升降制動器存在問題時,不允許升降重物。
(17)被吊物件不許在人或設備上空運行。
(18)對起重機某部進行焊接時,要專門設置地線,不準利用機身做地線。
(19)吊鉤處于下極限位置時,卷筒上必須保留有兩圈以上的安全繩圈。
(20)起重機不允許互相碰撞,更不允許利用一臺起重機去推動另一臺起重機進行工作。
(21)吊運較重的物件、液態(tài)金屬、易爆及危險品時,必須先緩慢地起吊離地面100~200mm,試驗制動器的可靠性。
(22)修理和檢查用的照明燈,其電壓必須在36V以下。
(23)橋式起重機所有的電氣設備外殼均應接地。如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時,應采取焊接地線措施。接地線可用截面積大于75mm2的鍍鋅扁鐵或10mm2的裸銅線或大于30mm2的鍍鋅圓鋼。司機室或起重機體的接地位置應多于兩處。起重機上任何一點到電源中性點間的接地電阻,均應小于4Ω。
(24)要定期做安全技術檢查,做好預檢預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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