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前檢查工作
a.在在操作者步行范圍內和重物通過的路線上應無障礙物。
b.手控按鈕上下、左右方向應動作準確靈敏,電動機和減速器應無異常聲響。
c.制動器應靈敏可靠。
d.電動葫蘆運行軌道上應無異物。
e.上下限位器動作應準確。
f.吊鉤止動螺母應緊固。
g.吊鉤在水平和垂直方向轉動應靈活。
h.吊鉤滑輪應轉動靈活。
i.鋼絲繩應無明顯缺陷,在卷筒上排列整齊,無脫開滑輪槽跡象,潤滑良好。
j.吊輔具無異?,F(xiàn)象。
k.電動葫蘆的工作環(huán)境溫度為-25~+40℃
l.電動葫蘆不適用于充滿腐蝕性氣體或相對濕度大于85%的場所,不能代替防爆葫 蘆,不宜吊運熔化金屬或有毒、易燃和易爆物品。
(2)電動葫蘆不得旁側吊卸重物,禁止超負荷使用。
(3)在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應隨時檢查鋼絲繩是否有亂扣、打結、掉槽、磨損等
現(xiàn)象,如果出現(xiàn)應及時排除,并要經常檢查導繩器和限位開關是否安全可靠。
(4)在日常工作中不得人為地使用限位器來停止重物提升或停止設備運行。
(5)工作完畢后,關閉電源總開關,切斷主電源。
(6)應設專門維修保養(yǎng)人員每周對電動葫蘆主要性能和安全狀態(tài)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故障及時排除。
(7)電動機風扇制動輪上的制動環(huán),不許沾有油垢,調整螺母應緊固,以免因制動失靈而發(fā)生事故。
(8)電動葫蘆各潤滑部分應及時加適量的潤滑油,潤滑油要清潔,不含其它雜質。潤滑油約2個月更換一次。對起升減速器和運行減速器在使用前一定要加足夠的潤滑油,起重減速器內注入50號機械油(HJ-50GB443-64)。0.5t、1t、2t、3t、5t、10t電動葫蘆分別注人lkg,1.5kg,2.5kg,3kg,3kg,4kg,運行減速器注入黏度為5.5~7ºE50.數(shù)量為0.3kg的潤滑油。
(9)使用過程中,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切斷主電源。
(10)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將重物懸掛在空中,以防止零部件產生永久變形。
(11)電動葫蘆使用完畢后,應停在指定的安全地方。室外應設防雨罩。
(12)禁止同時按下兩個相反方向的按鈕,其它可以同時操縱。
(13)檢修起升減速器拆卸時不得使用螺絲刀、扁鏟等打接合面,應用木錘輕輕敲打箱體凸出部分、以免破壞箱體與箱蓋密封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