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重起重機有限公司

新聞分類
  • 暫無分類
站內(nèi)搜索
 
友情鏈接
會員推薦
您當前的位置:首頁 » 新聞中心 » 起重機械“十不吊”原則
新聞中心
起重機械“十不吊”原則
發(fā)布時間:2011-06-27        瀏覽次數(shù):742        返回列表
 1.超載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時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確時不吊。
    3.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動時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時不吊。
    5.結(jié)構(gòu)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時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時不吊。
    7.歪拉斜吊重物時不吊。
    8.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和指揮信號時不吊。
    9.重物棱角處與捆綁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時不吊。
    10.鋼(鐵)水包裝得太滿時不吊。
網(wǎng)站首頁  | 公司介紹  | 供應(yīng)產(chǎn)品  | 采購清單  | 新聞中心  | 榮譽資質(zhì)  | 人才招聘  | 聯(lián)系方式  | 公司視頻
Copyright©2024 河南一重起重機有限公司 版權(quán)所有   技術(shù)支持:全球起重機械網(wǎng)   訪問量:53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