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樹立健全煤礦產能儲藏準則,保證煤炭安穩(wěn)供應,夯實能源安全保證根底,近來,國家開展和變革委員會發(fā)布《關于樹立煤礦產能儲藏準則的施行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到2027年,開始樹立煤礦產能儲藏準則,有序核準建設一批產能儲藏煤礦項目,構成一定規(guī)劃的可調度煤炭產能儲藏。到2030年,產能儲藏準則愈加健全,產能管理體系愈加完善,力爭構成3億噸/年的可調度產能儲藏,全國煤炭供應保證才能顯著增強,供應彈性和耐性持續(xù)提高。
移動版:國家發(fā)改委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礦產能儲備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