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學院
下載手機APP
當前位置: 首頁 ? 起重學院 ? 技術園地 ? 正文

GCL-JA型行車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來源:中國起重機械網
|
|
|

一、行車操作人員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操作時必須精神飽滿,精力集中。

二、操作人員在使用行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發(fā)現裝置和零件不正常時,必須在使用前排除。

三、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行車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聲。

四、非行車操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行車駕駛室。

五、行車上有兩人工作時,事先沒有互相聯系和通知,不得擅自開動行車。

六、工作中遇到突然停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行車是否完好后方可使用。因停電重物懸掛半空時,操作人員應使地面人員緊急避讓。

七、在任何情況下,吊運重物不準從人的上方通過,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八、操作人員進行行車維護保養(yǎng)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

九、嚴禁大小車及上下車三線同時使用。

十、行車控制器應逐步開動,不得將控制器手柄從順轉位置直接猛轉到反轉位置,應先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再換反方向。

十一、堅持做到“十個不準吊”: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超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站人或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工作捆綁、吊掛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10、重物超長未采取牽引措施不吊。

?

移動版:GCL-JA型行車操作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