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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除與轉移詳細說明

來源:中國起重機械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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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式起重機安裝前的基礎準備

塔式起重機的基礎有軌道基礎和混凝土基礎兩種。軌道基礎施工應符合下列要求:

(1)路基承載能力:輕型(起重量30kN以下)應為60~100kPa;中型(起重量31~150kN)應為101~200kPa;重型(起重量150kN以上)應為200kPa以上;

(2)每間隔6m應設軌距拉桿一個,軌距允許偏差為公稱值的1/1000,且不超過±3mm;

(3)在縱橫方向上,鋼軌頂面的傾斜度不得大于1/1000;

(4)鋼軌接頭間隙不得大于4mm,并應與另一側軌道接頭錯開,錯開距離不得小于1.5m,接頭處應架在軌枕上,兩軌頂高度差不得大于2mm;

(5)距軌道終端lm處必須設置緩沖止擋器,其高度不應小于行走輪的半徑。在距軌道終端2m處必須設置限位開關碰塊;

(6)魚尾板連接螺栓應緊固,墊板應固定牢靠。

塔式起重機的混凝土基礎應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強度等級不低于C35;

(2)基礎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1/1000;

(3)埋設件的位置、標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藝符合出廠說明書要求。

當塔式起重機安裝在建筑物基坑內(nèi)底板上時,須對底板進行抗沖切強度驗算,一般應加密縱橫向配筋,并增加底板厚度。

當塔式起重機安裝在坑側支護結構上,必須對支護結構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進行驗算,如不滿足安全要求,須對支護結構進行加固。

當塔式起重機安裝在坑側土地面上時,安裝地點須與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并應對坑側土體進行抗滑動、抗傾覆驗算和抗整體滑動驗算,如不滿足安全要求,須采取支護措施或采用樁基礎。

塔式起重機的軌道兩旁、混凝土基礎周圍應修筑邊坡和排水設施。

塔式起重機的基礎施工完畢,經(jīng)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塔式起重機的安裝與拆除方法

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方法根據(jù)起重機的結構型式、質(zhì)量和現(xiàn)場的具體情況確定,一般有整體自立法、旋轉起扳法、立裝自升法三種。同一臺塔式起重機的拆除方法和安裝方法相同,僅程序相反。

(1)整體自立法的安裝步驟

整體自立法系利用本身設備完成安裝作業(yè),適用于輕、中型下回轉塔式起重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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