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QY16A型徐工產汽車起重機在豎井安裝工地執(zhí)行吊卸任務,當其吊起一塊重約6t井架的連接臂時,在主臂旋轉的過程中造成該機向右側傾倒。主臂觸地輕微變形,右側前后支腿支撐墊破碎,支腿缸活塞桿嚴重彎曲變形,前后支腿伸縮臂變形斷裂;左側前后支腿缸離地;車架發(fā)動機支撐吊耳斷裂;蓄電池破碎。幸好駕駛員及時跳離駕駛室。吊裝現場人員及時撤離,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起重機修復費用花了1萬元。
事故的主觀原因:
(1)駕駛員工作經驗不足,思想麻痹,在安放好起重機后,對于待吊裝物體未能仔細查看并評估其重量的情況下,盲目起吊。
(2)駕駛員違章作業(yè),未通嚴格遵守汽車起重機吊裝時的各項技術參數的嚴格規(guī)定,結果導致副臂過長且吊臂幅度過大,從而引發(fā)事故發(fā)生。
(3)車輛管理部門缺乏管理,進行吊裝作業(yè)時未能安排專人進行現場指揮。
事故的客觀原因:
(1)汽車起重機沒設力矩限制器裝置,從而無法為駕駛員提供準確的技術參數,以避免此類事故的發(fā)生。
(2)施工方未能向駕駛員能供吊裝物的詳細情況(如尺寸、重量等),吊裝時該連接臂還躺在封閉的車廂內,在將其吊離車廂前駕駛員無法對它進行詳細觀察并估出重量。
預防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教育,使其能熟練地掌握有關技術。
(2)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駕駛員須持證上崗,并對車輛定期進行檢驗、監(jiān)定等。
(3)對于特殊現場的作業(yè)項目,需由吊裝單位進行詳細的考察論證,并制定詳細的作業(yè)計劃,還須安排專職人員現場指揮。
(4)對車輛加裝力矩限制器,從根本上消除因超負荷而帶不定期的安全隱患。
(5)選擇吊裝場地時,必須選擇無松軟、塌陷及有下水道井蓋等平坦硬實的開闊場地。
(6)維護保養(yǎng)好車輛,確保車輛處于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尤其是要經常檢查主臂、支腿缸、支撐墊、變幅缸等部件有無裂紋、漏油等現象。
(7)吊裝前,駕駛員必須對每一件等吊裝物進行重量估計,嚴禁盲目起吊。(end)